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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鞠婧祎,一公司被判赔2.3万
发布日期:2024-04-28 05: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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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裁判文书送达公告。侵权被告深圳嘉世科技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运营的鞠婧网店上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

据天眼查显示,司被 

鞠婧祎,判赔

侵权

编辑 李洁

侵权向原告鞠婧祎赔礼道歉,鞠婧

送达公告详情显示,司被中国内地流行乐女歌手、判赔影视演员。侵权鞠婧祎与深圳嘉世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鞠婧并向原告鞠婧祎赔偿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000元,司被影视剧代表作有《仙剑四》《芸汐传》《嘉南传》等。判赔维权费用3000元。侵权针对原告鞠婧祎与被告深圳嘉世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鞠婧近日,司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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